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
二、服务对象
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或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单位准备齐材料后,进行线下或者线上申请;
2.审查。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3.办结。审核通过后,市人社局进行审查。
4.审查通过后予以办结。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分中心公共就业服务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六、咨询电话:0550-3032428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部令第28号)。
二、服务对象
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或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单位准备齐材料后,进行线下或者线上申请;
2.审查。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3.办结。审核通过后,市人社局进行审查。
4.审查通过后予以办结。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办理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会峰西路555号滁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分中心公共就业服务办事大厅二楼综合窗口
六、咨询电话:0550-303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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